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而相 牧司连坐。不告奸者腰斩,告奸者与斩 敌首同赏,匿奸者与降敌 同罚。民有二男以 上不分异者,倍其赋。有军功者,各以率 受上爵;为 私斗者,各以轻 重被刑大小。僇力 本业,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。 事末利及怠而贫者,举以为收孥。宗室非有军功论,不得为属籍 。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差次名田宅,臣妾衣 服以家次。有功者显荣,无功 者虽富无所芬华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