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 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 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 公益骄,不 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 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 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 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 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 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 将何如?” 荀息曰:“ 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 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 ,荀息立悼子而葬 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 ,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 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 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 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