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立为王。七年自杀 。淮南、衡山谋 反时,建颇闻其谋。自以为国近淮南,恐一日发,为所 并,即阴作兵器, 而时佩其 父所赐将军印,载天子旗 以出。易王死未葬,建有所说易王宠美 人淖姬,夜使人迎与奸服舍中。及淮南事发,治党与颇及江都王建。建恐,因使人多持金钱,事绝其狱。而又信巫祝,使人祷祠妄言。 建又尽与其 姊弟奸。事既闻,汉公卿请捕治建。天子 不忍,使大臣即讯王。王服所犯,遂自杀。国除,地入于汉, 为广陵郡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