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 ,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太子爽, 立孝为太子。爽闻 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 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 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 书,恐言国阴 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 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 南谋反者 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 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 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 ,即先自告, 告所与谋 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 验,公卿请逮捕衡 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 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 ,公卿请遣 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