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 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 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 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 初即位,谦让未 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 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 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卿之 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 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 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 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 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