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 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 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 。官事辨,稍 迁至御史及 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 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 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 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 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 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 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 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 信,吏卒格信时 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 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