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八年,初,宣公爱夫人夷姜,夷姜生子伋,以为太子,而令右公子傅之。右公 子为太子取齐女,未入室,而宣公见所欲为太子妇者好,说而自取之, 更为太子取他女。宣公得齐 女,生子寿、子朔,令左 公子傅之。太 子伋母死,宣公 正夫人与朔共谗恶太子伋。宣公 自以其夺太子妻也,心恶 太子,欲 废之。及闻其恶,大 怒,乃使太子伋於齐而令盗遮界上杀之, 与太子白旄,而告界盗见持白旄者杀之。且行,子 朔之兄寿,太子异母弟也,知 朔之恶太子而君欲杀之,乃谓太子曰:“界盗见太 子白旄,即杀太子, 太子可毋行。”太子曰:“逆父命求生,不 可。”遂 行。寿见太子不止,扑盗其沧旄而先驰至界。界盗见其验,即杀之。 寿已死,而太子伋又至,谓盗曰:“所当杀乃我也。”盗并杀太子伋,以 报宣公。宣公乃以子 朔为太子。十九年,宣公 卒,太子朔立,是为惠公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