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 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 东,见宣无害,言上, 徵为大厩丞 。官事辨,稍迁至 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 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 深诋,杀者甚众, 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温舒 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 皆关其手, 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 痛以重法绳之。居 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 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 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 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 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