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 所言灌夫,颇不雠 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 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 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 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 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 召见。书奏上,而 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 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 矫先帝诏, 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 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 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 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 定不死矣。 乃有蜚语为恶言 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