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 !”於是少 女缇萦伤 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 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 当刑。妾切 痛死者不可复生而 刑者不可复续, 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 赎父刑罪, 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 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