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 未布,恐民之不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於 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 置北门者予十金。民 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“能徙者予五 十金”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, 以明不欺。卒下令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