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 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 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 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 谋行。齐女侍者 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 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 必死於此 ,不能去。” 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 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 行远而觉, 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 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 不成,我食 舅氏之肉。”咎犯 曰:“事 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