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不 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。民怪之 ,莫敢徙 。复曰“能 徙者予五十 金”。有一人徙之,辄 予五十金 ,以明不欺。卒下令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