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 新故相因,不减百馀人。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至千馀章 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 ,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 。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定 之。於是闻有逮皆 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 不道以上。廷尉及中都官 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 吏所增加十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