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 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 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 未及上书,吏捕嬴, 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 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 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 谋反者未得 ,得陈喜於 衡山王子孝家。 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 恐其发之, 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 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 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 天子曰:“勿捕 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 还,以闻,公 卿请遣宗 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