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 哀公娶郑, 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 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 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 太子,立 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 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 卒立留为陈君。四 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 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 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