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 ,楚之吴起, 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 应侯知蔡泽之欲 困己以说,复 谬曰:“何为 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 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 情素,蒙怨咎,欺旧 友,夺魏公子卬,安 秦社稷, 利百姓,卒 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 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 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 易行,行义不辟难, 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 ,悉忠而不解 ,主虽绝亡, 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 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 之所在,虽 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