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 其所言灌夫,颇 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 族,事日急,诸公莫 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 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 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 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 魏其良久乃闻, 闻即恚, 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 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 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 论弃市渭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