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 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 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 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 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 ?”荀息曰 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 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 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