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 高祖时诸侯皆赋,得自除内史以下,汉独为置丞相,黄 金印。诸侯自除御史、廷尉正、博 士,拟於 天子。自吴楚反後,五宗王 世,汉为置二千石,去“丞相”曰“相”,银印。诸侯独得食租税,夺之权。其後诸侯贫者 或乘牛车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