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 若夫秦之商君, 楚之吴起,越之 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 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 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 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 顾私;设刀锯以禁 奸邪,信赏罚 以致治;披腹心,示 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 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 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 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 害公,谗 不得蔽忠,言不 取苟合,行不取 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 辱,悉忠而不解, 主虽绝亡,尽 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 至也,忠之节也 。是故君子 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 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