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恐 民之不信, 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 市南门, 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。民怪 之,莫敢徙。复曰“能徙者 予五十金”。有一 人徙之,辄予五十 金,以明不欺。卒下令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