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 略,诸侯 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如晋何 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 ,年少,诸大 臣不服,恐乱起,子 能立之乎?”荀息 曰:“能。” 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 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 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 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 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 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 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 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