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 。意有五女 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 可使者!”於是少 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 曰:“妾父为吏, 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 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 ,虽欲改过自新 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 婢,以赎父刑罪,使 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 悲其意, 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