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 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 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 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 桓公鲍及太 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 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 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 是为庄公。故 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 ,以淫出国,故春 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