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 郎者同署,言 曰:“孝武帝时, 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 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 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 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 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 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 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