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赵燕后胡服,王令 让之曰:“事主之行,竭意尽力 ,微谏而不哗,应对而不怨,不逆上以自伐,不立私以为名。子道顺而不拂,臣行让而不争。 子用私道者 家必乱, 臣用私义者国必危。反亲 以为行,慈父 不子;逆主以自成,惠 主不臣也。寡人胡服,子独弗服,逆主罪莫大焉。以从政为 累,以逆主为好,行私莫大焉。故寡 人恐亲犯刑戮之罪,以明有司之法。”赵燕再拜 稽首曰:“ 前吏命胡服,施及贱臣,臣以 失令过期,更不用侵辱教,王之惠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