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 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 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 骄,不务德而 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少,诸 大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 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 为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荀息。 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 三公子之徒作乱, 谓荀息曰: 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 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 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 而葬献公 。十一月,里克弑 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 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 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