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 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 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 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 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 ,恐言国阴事,即 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 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 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 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 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 喜等。廷 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 衡山王治 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 大行还,以闻 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