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 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 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 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 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 。王闻爽使白 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 即上书反告太子 爽所为不道弃 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 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 ,得陈喜於衡山 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 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 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 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 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 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 安、大行息即问 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 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 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 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