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 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 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 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 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 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 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 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 ,乃短贾生曰: 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 ,专欲擅权, 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 为长沙王太傅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