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 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 之长安上 书,言孝作輣车镞 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 未及上书,吏捕嬴, 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 ,恐言国 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 司公卿下沛郡 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 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 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 嬴上书发其 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 、陈喜等。廷尉治 验,公卿请逮捕 衡山王治之。天子 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 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 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