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 西之长安 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 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 生男,缓急无可使 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 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 为吏,齐中 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 。妾切痛 死者不可复 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 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 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 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