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 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 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 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 他,为厉公。厉公 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 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 厉公杀其父与兄 ,乃令蔡人诱厉公 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 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 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 蔡人杀陈 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