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 晋献公病,行後,未 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 :“吾以奚齐 为後,年少,诸大 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 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 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 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 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 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 ,或曰不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 ,里克弑悼子于朝 ,荀息死之。君 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 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 之玷,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 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