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 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 夫胹熊蹯不 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 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 ,不听;已又见 死人手,二人 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 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 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 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