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 年,文公以兵七百 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 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 先秦嬴於此,後 卒获为诸 侯。”乃 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 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 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 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 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 太子卒, 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 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 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