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,骨肉不相任 ,故喘,不 当医治。脉 法曰“年二十脉气当 趋,年三十当疾步,年四十当安坐,年五十当安 卧,年六十已上气当大董”。文王年未满二十,方脉气之趋也而徐之,不应天道四时。 後闻医灸 之即笃,此论病之过也。 臣意论之,以为 神气争而邪气入,非年少 所能复之也,以故死。所谓 气者,当调饮食,择晏日,车步广志,以適筋骨肉血脉,以 泻气。故年 二十,是谓“易■”。 法不当砭灸,砭 灸至气逐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