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四十二年,釐侯卒,太子共 伯馀立为君 。共伯弟和有宠於 釐侯,多予之赂;和以其 赂赂士,以 袭攻共伯於墓上, 共伯入釐侯羡自杀。卫人因葬之釐侯旁, 谥曰共伯,而立和 为卫侯,是为武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