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 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 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 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 荀息曰:“吾以奚 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不服 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 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 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 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 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 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 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 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