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 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 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 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 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 ,悉更秦之法 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 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 是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 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 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 乱诸事。”於是 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 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