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 孝为太子 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 ,与王御者奸 ,欲以败孝。 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 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 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 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 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 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 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 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 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 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 王治之。天子 曰:“勿捕 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 问王,王 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 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