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 ,欺谩。 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 魏其常受遗诏,曰 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 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 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 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 奏上,而案尚书大 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 魏其家,家丞封。 乃劾魏其矫先帝 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 灌夫及家属 。魏其良久乃闻, 闻即恚,病痱,不 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 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