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 署,言曰:“ 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 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 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 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 ”人取於五 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