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 益多矣。二千石系 者新故相因,不减百馀人 。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至千馀章 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,近者数 百里。会狱,吏因责如 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 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 诋以不道 以上。廷尉及中都官 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加十万馀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