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生子 成及彊,其母 死,取东郭女,生 明。东郭女使其前夫子无咎与其弟偃相崔氏。成有罪,二相急治之,立明为太子。成请老於崔,崔杼 许之,二相弗 听,曰:“崔, 宗邑,不可。”成、彊怒,告庆封。庆封与崔杼 有郤,欲 其败也。成、彊杀 无咎、偃於崔杼家 ,家皆奔亡。崔杼怒 ,无人,使一宦者御, 见庆封。庆封曰:“请为子诛之。”使崔杼仇卢蒲嫳攻崔氏,杀成、彊, 尽灭崔氏 ,崔杼妇自杀。崔杼毋归,亦自杀。庆封为相国,专权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