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 爽闻,即使所善白 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 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 上书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 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下 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 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 计谋反,恐其发 之,闻律 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 者救赫、 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 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 以闻,公卿 请遣宗正、大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