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 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,乃谓 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 ,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 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 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 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 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 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 之玷,不可为也 ’,其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 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 ,爱之,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