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生子成及彊,其母死,取东郭女,生 明。东郭女使其前夫子无咎 与其弟偃相 崔氏。成有罪,二相急治之,立明为太子。成请老於崔, 崔杼许之,二相弗 听,曰:“崔,宗邑,不可。”成、彊怒,告庆封。庆封与崔杼有 郤,欲其败也。 成、彊杀无咎、偃於崔杼 家,家皆奔亡。崔杼怒,无人,使一宦者御,见庆封。庆封曰:“ 请为子诛之。”使 崔杼仇卢蒲嫳攻 崔氏,杀成、彊,尽灭 崔氏,崔杼妇自杀。崔杼毋归,亦自杀。庆封 为相国,专权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