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 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 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適遣 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东,属之阴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 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 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 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 三十四年,適治狱吏不 直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 ... 更多 >>